科创板上市条件及相关

科创板上市条件及相关

一、上市主要条件

1-自主知识产权:鼓励突破国际技术封锁和我国自主研发,类似华为这样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含量;

2-企业主要收入来源和主要驱动力是自主研发的技术:但是没有要求相关的收入比例等;

3-研发体系成熟,研发团队完整:研发人才占比应该不能太低;

4-成熟的商业模式:科创板对于企业盈利虽然没有过高的标准,但是不应是纯粹的学术研究,也不应该是过于新颖前沿,过于商业落地有争议的技术,比如区块链等。

二、业绩方面,符合下面5个件之一

1-市值-净利润标准:市值不少于10亿,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两年扣非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0万;或市值不少于10亿,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不少于1亿;

2-市值-收入-研发投入标准:市值不少于15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2亿,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收合计比例不低于10%;

3-市值-收入-现金流标准:市值不少于2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不少于1亿;

4-市值-收入标准:市值不少于3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

5-较新也较模糊的一种考量:市值不少于40亿,主要产品或市场空间大;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取得阶段性成果;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投资;医药企业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实验批件;

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技术优势,符合一定标准。

A股上市条件的核心是利润。主板的核心条件是最近3年度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创业板的核心条件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但在以往的过会案例,创业板IPO的企业净利润都远远大于1000万元。坊间流传的是,主板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创业板不低于5000万元。

从财务角度看,净利润1000来万的企业,抗风险能力低,监管层担忧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

3、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公司治理规范,为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计师出具三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控股股东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

6、引入市场化的投资机制,发行制度:

(1)发行数量:新股发行数量不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不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

老股发售数量按“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的要求。同时,不得超过新股发行数量的60%;

超配不得超过新股和老股发行数量总和的15%,超配应来自于参与本次发行并同意做出延期交付安排的投资者。

(2)发行对象:包括网上、网下、战略和发行人高管与员工;明确以网下机构配售为主,将网下发行初始比例由现行的60%调整为80%;允许发行人高管和员工认购;为主承销商自主配售留有制度空间。

(3)必须引入战投: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要求发行人引入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至少认购发行股数的20%,持有期限5年,每年减持不超过认购数量的20%(战略投资者认购不足的,则中止本次发行)。“这与现在的发行制度不大一样,现在即便是实控人锁定期也才3年。”一位投行人士分析,如果期限比较长,对于基金而言有时间周期问题。

7、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报备:交易所审核完毕,证监会给批文;

8、简化募投项目的限制:发行时间在批文内由企业自主决定;

9、科创板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个人投资者需要有50万元金融资产,6个月A股投资经验。引入做市商机制,考虑T+0交易。所有的审核都是问询制,原则上6个月审核完毕。只符合披露真实性。完善退市机制。

预期的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远低于新三板,有利于活跃流动性。相对于新三板投资者需500万金融资产的门槛,科创板的投资者资产门槛大幅降至50万元,虽然增加了6个月A股经验的要求,但还是比新三板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要求低得多。

10、红筹上市:科创板首批或不欢迎红筹架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召集部分券商,进行了主题为科创板券商推荐指引征求意见的一对一(不同人对不同券商)沟通。

据相关沟通报告显示,和之前市场预计的创新内容——红筹企业被纳入考虑、不用再拆VIE不同,未来科创板推荐企业或不接受红筹架构、也不接受VIE架构。

从目前来看,科创板首批企业中或将不会有红筹企业,投行也暂将这一方面的企业排除于项目之外。

11、种子选手将遵守IPO审核51条

另一个新的风向是,科创板首批企业或还将要符合IPO审核51条的相关要求。

2018年6月,监管部门曾向各大券商投行发布了最新的IPO审核51条问答指引。该指引包括两大部分,一是26条首发审核财务与会计知识问答,二是25条首发审核非财务知识问答。在问答指引中,IPO审核标准进一步细化。

12、以后增发和重组可能会取消审核。

13、交易制度:在上交所主板交易制度基础上,增加科创板的制度。

14、试点都是优质企业加头部券商。市场化发行,需要考虑券商发行能力、定价能力。对项目合规能力和信息披露要求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