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市属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

  为规范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2013〕23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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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