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工作流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开展,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审计计划、立项

(一)每年年底,根据纪检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意见,列入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审计部门根据纪检部门下达的经济责任审计度计划进行立项。

二、审计准备阶段

(一)成立审计组

根据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量和实际工作需要,组成2人以上的审计组,指定审计组长,明确审计人员分工。审计项目实行主审负责制。

(二)进行审前调查

   审计组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审前调查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档案、收集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由项目主审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批准后,应严格执行审计方案内容,无特殊原因不得修改。审计方案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

2.预定审计工作起止日期;

3.审计组组长和审计组成员及分工;

4.编制日期及其他内容。

(四)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5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相关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审计通知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审计通知送达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应按照审计部门要求,及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于审计工作开始后规定日内送达审计部门。具体包括:

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及任职期间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书面材料;

   2.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称学历结构、学校建设、学生构成等;

3.审计期间有关的会计资料、统计资料;

4.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5.重要财务收支和经济决策会议记录;

6.纪检、监察、审计、组织等部门对本单位检查后提出的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7.资产清查资料和债权、债务清理的资料;

8.审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9.承诺书,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五)召开进点会

   审计进场会一般由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召开,

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进场会议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1. 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的有关人员和审计组成员;

2.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如果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已经离职,被审计单位的现任领导干部应参加进点会;

3.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4.审计组或被审计领导干部认为需要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进场会上被审计领导干部要进行述职,述职内容详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管理责任情况书面材料的主要内容说明。

三、审计实施阶段

(一)财务数据采集及使用管理

1.财务数据的采集工作由审计组专人负责。

2.考虑到财务数据的保密性及重要性,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按程序分析、整理审计项目的有关数据,对与审计项目无关的财务数据严禁查看。审计人员每天结束工作后,应及时取下加密软件,将审计资料保管妥当,严防财务数据的泄密。

(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审计部门通过对被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了解、符合性测试,评价该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并以此确定实质性审计的范围、审计重点及采取的审计方法。

(三)实质性审计

   实质性审计是指审计部门采取查账等手段,对被审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及财务收支情况等所开展的审计,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结合财务收支审计进行。

(四)审计调查

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部门可以以书面、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就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有关问题进行审计调查。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

    1.审计底稿的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以下记录: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获取的各种类型审计证据的记录;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做到审计事项清晰,审计依据明确,审计结论准确、到位。

   2.审计底稿的复核  

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复核人员如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应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重编工作底稿。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复核完毕,复核人员应签字确认。

四、审计报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