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7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深民函〔2018〕119号

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和《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5号)等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年度工作报告。现将市级社会组织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经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名单请见附件1、2、3、4)。

  二、填报方式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提交、接收和存档。社会组织通过“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为“http://113.98.246.4:7013/index.html”,必须要输入开头的“http://”)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三、填报时限要求

  (一)市级各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应当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填报并提交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名单详见(附件1、3)。

  (二)市级各社会团体(不含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前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填报并提交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名单详见(附件2、4)。

  四、填报程序

  (一)网上登陆并填报。

  市级社会组织通过“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113.98.246.4:7013/index.html)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1.原在网上办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登录用户名、密码为原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

  2.未通过网上办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户名为本机构的中文名,初始密码为“SZmz@123”,请注意初始密码中“SZ”为大写,“mz”为小写。

  3.填报方法可参照附件5、6。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系统中的“上传材料清单”区域内,上传以下附件:

  1.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需上传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

  2.所有社会组织须打印《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后,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并扫描,最后上传扫描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应当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扫描并上传。

  (三)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提交后,我局通过“深圳民政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mz.sz.gov.cn)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民政局进行投诉。

  五、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报送。

  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其他社会组织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逾期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请市级各社会组织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填报。

  (二)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项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载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依法监管。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我局将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市级各社会组织务必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填报,填报人要遵循真实、完整和及时的原则,社会组织对所填报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报告,或者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公示年度工作报告的,将被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请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业务熟悉并能熟练操作电脑、网络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填报。

  (二)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聘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依法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其中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需按照中注协出台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进行出具并上传(《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可查阅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

  (三)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上传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原件必须扫描成图片(.JPG)或PDF文档形式,并上传到“上传年报材料清单”区域内,扫描上传的材料每页须设置为A4纸大小。

  (四)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未按要求填报年度报告或未上传审计报告的,将影响本单位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

  (五)易误填事项:

  1.注意数据逻辑的准确性。凡是有逻辑关系的指标均要确保其逻辑关系正确。如: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中,资产总计必须等于各项资产之和,也必须等于限定性资产和非限定性资产之和,收入、费用、税收和现金流的总额必须等于各分项收入之和;各年龄层、学历层各个分段区间的就业人员数必须等于总人数等。各社会组织填报时要认真理解各数据指标的含义及与相关指标的逻辑关系,确保填报的准确性。

  2.同一指标在不同表中填写的数据必须完全一致。如党建情况在基本信息表和在党组织建设情况表中的相关指标填写必须相一致。

  3.确保无漏填漏报项目,部分指标容易漏填,如行业类别、学历年龄、党组织建设情况、不建立党组织原因等。

  4.填写时,应注意数据指标的单位,按要求填写。职工薪酬指标统一为年薪,单位统一为“万元”,不能填写月薪;公益活动的单位统一为“次”。

  (六)社会组织填写和提交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七、服务咨询

  在填报年度报告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填报系统故障咨询:25889560、25889307

  (二)填报内容咨询:82480940

  (三)年报填报QQ交流咨询群:149619031

  附件:1.应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名单

  2.应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的市级社会团体(不含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名单

  3.应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的市级基金会名单

  4.应填报2017年年度报告的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5.2017年报操作指引(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

  6.2017年报操作指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2日

 

  (联系人:邬真桢,联系电话:8248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