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深注协秘字[2018]3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2号,以下简称“年检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会将开展本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年检通知要求,4月30日前公布2018年度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公告名单,并将年检结果上报中注协。

二、根据年检通知重点,将按照我会实际情况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实地核查工作。

三、根据年检通知及我会“大数据系统”要求,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cicpa.org.cn)信息为基础,结合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和我会会员服务中心(http://home.szicpa.org)的数据信息开展工作。

各事务所在参加年检前须全部更正、更新管理系统中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股东)等信息,严格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我会会员服务系统数据与实际相符。(中注协系统和财政系统新注师注册数据调整请致电:83515440,转非数据调整:83515429,转所数据调整83515415,后续教育咨询:83515411,会员服务中心:83515410)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为止,我会在册的注册会计师。请各事务所以协会网站公布的2017年12月31日注师名单为准。(附件2)(标红下划线为7月1日后2017年度新注册的注师,标下划线为7月1日后2017年度外省转入我会的注师)

(二)报送资料要求(详情查看附件年检表格及附注要求,所有表格及附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

1.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汇总表。(附件3)

2.2018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表。(附件4)

请按协会公布名单顺序,提交纸质材料。

3.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无不良记录证明。(附件5)

请按协会公布名单顺序列明。

4.签署《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守则》承诺书。(附件6)

5.除参加深圳注协培训的,其他请提供培训证明原件以供核查。(附件7)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各所根据年检通知,准备年检纸质材料。

2.2018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在我会“会员服务系统”预约http://home.szicpa.org提交年检纸质材料至协会会员服务部。

3.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我会组织开展年检实地核查,并公布第一批年检通知名单。

4.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总结、公告年检结果,上报中注协。

五、我会代管注师参加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表(须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注师章)。

(二)原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如原所已终止或被收回行政许可无法加盖公章的,须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签字。

六、年检工作举报电话、邮箱

举报电话:83515432   举报邮箱:whf@szicpa.org

七、其他事项

(一)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密码遗失,请向我会会员部提交加盖事务所公章申请电子版发至邮箱:szzx@szicpa.org。

(二)若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密码遗失,请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计处联系(联系人:张梦婷 联系电话:83938949)。

(三)各事务所应高度重视2018年度年检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报送及时。须明确一位合伙人全程指导该项工作须明确一位“年检工作负责人”该人员应对事务所工作有全面了解、具备胜任能力、责任心强“年检工作负责人”须全程跟进完成2018年度年检工作。

(四)未培训人员统计点击此处录入信息;超70岁注师点击此处录入信息;未报年检材料人员点击此处录入信息

(五)咨询电话:83515440  83515429

附:

1.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名单

3.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汇总表

4.2018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表

5.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无不良记录证明

6.签署《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守则》承诺书

7.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