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及标准化项目申报指南

(三十三)盐田区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及标准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现场评审总评分在400分以上的企业(组织)进行资助;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进行资助;对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行奖励;对企业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的产品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对上一年度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现场评审总评分在400分以上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20万元。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5万元。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企业上一年度每获得一个《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的产品分别给予0.5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二)申报单位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申报单位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已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或获评相关称号。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请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资助的,还需提供评审专家的合议评分表复印件(验原件)、上一年卓越绩效模式运行报告原件;

(六)申请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资助的,还需提供认定文件证明材料(含认定文件、荣誉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请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奖励的,还需提供获评文件证明材料(含获评文件、荣誉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八)申请《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产品奖励的,还需提供获评文件证明材料(含获评文件、荣誉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企业标准化管理资助及奖励),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市场监管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联系方式:25251262。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5楼514室。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下载申请书—向盐田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盐田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拨款凭证向盐田市场监管局提交拨付申请—盐田市场监管局拨款。

十、办理时限

全年受理,集中发放。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无。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拨付申请。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无年检。

十四、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或者企业年报申报的;

(三)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其它有关行政部门调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后未满两年的;

(四)近三年有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或者仲裁的;

(六)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七)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判的;

(八)提供虚假资料的;

(九)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