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宝安区第二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产业园区及企业: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8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现就开展2018年宝安区第二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原创文化创意作品奖励(2016年9月13日后在电视台播出、院线公映、剧场商演或获奖的原创影视动漫舞台剧);

  2、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奖励(2016年9月13日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创意产业资金奖励的项目);

  3、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入驻企业租金补贴(补贴时间:2017年1月至12月);

  4、园区(基地)培育引进上市企业奖励;

  5、园区(基地)入驻企业营业收入奖励;

  6、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2016年9月13日后认定项目)。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附件1),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宝安分厅注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流程: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法人事项→用户登录(注册)→我的办事厅→我要办事→部门服务→宝安区文体旅游局,选择所需申报项目类别后点击“在线申报”,网上申报具体要求请认真阅读申报页面(详见附件2)。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3日。

  附件:

  1.《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

  2.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手册

  (联系人:徐宝华、朱韬谋,电话:29647136)

  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doc

附件2: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