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2016-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受理结果的公告

各有关会计中介供应商:

根据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受理大鹏新区2016-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申请的通知》以及2016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受理大鹏新区2016-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申请的通知》要求,截至报名结束时间2016年10月31日,共有22家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查,22家供应商均符合要求,现将受理结果名单公布如下(此次排名以字母顺序为准,排名不分先后):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3、深圳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深圳东方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深圳华创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深圳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15、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6、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深圳正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8、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9、深圳中瑞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755-28333300。

 

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