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深府办〔2017〕22号

深府办〔2017〕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
  技术改造投资是工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技术改造投资是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工业投资、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投资上规模、优结构、增效能,市政府决定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抢抓我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布局“互联网+”、智能制造发展多重机遇,紧扣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新需求,着力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功能,全面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推动实现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倍增和工业投资结构优化,提升深圳工业整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技术改造投资规模总量倍增,企业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工业质量效益明显优化。
  ——规模总量。到2020年末,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投资规模达到1200亿元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装备水平。到2020年末,工业技术装备总体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骨干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累计实施“机器换人”企业超过600家,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100个,“十三五”期间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累计突破2万台。
  ——质量效益。到2020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25万元/人,工业增加值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企业技术改造投入产出率、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二、重点方向
  以“中国制造2025”为指引,聚焦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加快推进深圳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一)智能制造。主动顺应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等环节,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跃升。
  (二)绿色制造。推行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鼓励企业利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优先选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应用绿色技术、绿色材料、绿色工艺开发生产绿色产品,主动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转型。
  (三)服务制造。促进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鼓励制造型企业增加服务要素投入,加快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流程改造,积极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精准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运维、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实现由产品制造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四)时尚制造。聚焦珠宝、服装、钟表、眼镜等优势传统产业,推动传统制造工艺和现代时尚元素有效对接,促进制造与设计、品牌、营销加速融合,鼓励制造企业通过“拥抱”时尚,实现由传统制造向都市时尚引领者转变。
  (五)安全制造。坚持硬件改造与软件改造并重,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鼓励企业运用自动控制技术、信息化技术,广泛采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和在线监测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安全生产预警处置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明确技术改造政策导向,完善资金扶持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操作流程,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建立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支持体系,以普惠方式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补贴;允许技术改造普惠性投资补贴政策与其他资金计划实施政策叠加;探索运用同步支付方式,对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投入、产业链垂直整合改造给予资助;最大限度简化资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实行“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常年受理项目申请,滚动实施资金资助;建立资金申报与数据填报联动机制,提高企业填报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数据的主动性,防止企业应报未报、少报漏报。
  (二)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为核心,一手抓新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一手抓存量企业技术改造。强化新项目引进培育,针对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重点在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引进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引导优势企业通过股权合作、战略联盟、产业集群等模式实施产业链垂直整合,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关键共性技术布局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依托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库,将总投资10亿元以上或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入库管理,加强项目筛选、储备、培育、建设、跟踪和督促,力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开发格局。
  (三)推动工业制造能力梯次提升。针对企业制造能力和发展水平,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装配型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对基础较好的优势企业,鼓励开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改造,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型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等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实施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建设重点领域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引导实施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等试点示范及应用推广。
  (四)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推动质量品牌建设,以质量促效益,以品牌促发展。以打造深圳质量为标杆,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实现深圳制造业质量大幅提升。组织攻克一批围绕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持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鼓励深圳企业争创全国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国家级荣誉。扶持培育一批质量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服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五)强化关键要素供给。提升关键要素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强技改投资动力,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加强空间保障,对重大工业及技术改造项目用地参照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用地政策予以统筹保障;鼓励企业原地改造;加强产业用房向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倾斜。创新资本供给,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专项债、银团联合授信等多种方式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探索建立技术改造项目投融资平台,以实在举措激励深圳上市公司将资本市场募集资金优先投向深圳技术改造项目。
  (六)构建需求为导向的投资环境。以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完善的公共服务为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投资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区联动,提高各区(新区)推动投资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强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全过程、定制化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重点园区、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开发、质量认证、计量测试、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培育一批熟悉制造、专注服务、具备集成能力的工程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市推进工业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的统筹。市工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牵头制定落实“倍增计划”的具体政策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区实际,根据本方案实施区一级“倍增计划”,形成市区联动的技术改造工作促进格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手机APP推送等各种形式向企业宣传实施技改倍增的政策措施。
  (二)抓好目标落实。市工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目标任务,根据各区(新区)发展实际,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各区(新区)、各部门要把实施“倍增计划”作为抓工业发展、抓实体经济的核心举措,认真抓好政策落实,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建立资金事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评价体系及配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区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检查、分析、评价,验证资金扶持政策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并适时作出动态调整。
  (四)加强督查考核。在市推进工业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下建立实施“倍增计划”例会制度,每季度通报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协调解决实施计划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狠抓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