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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2018)
一、深圳市,文件查询
(一)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第8条(一)】
1.资助方向: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3.资助标准: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第8条(二)】
1.资助方向: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等符合国家、省、市鼓励的智能制造方向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
2. 申报条件:上年度已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3.资助标准: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生产、检测、研发智能装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以及对生产环境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重大项目奖补【第8条(三)】
1.资助方向:支持符合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重点发展方向的重大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2.申报条件: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额可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申报项目列入《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并按要求及时更新重大工业项目库中的相关信息;项目的投资进度不低于20%。
3.资助标准:3.资助标准:事中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同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最长可追溯至项目申报前2个年度)。
3.资助金额按资助标准,采取分期核算经专项审计后分段拨付方式操作,每期拨付金额根据当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比例确定,拨付期最长不超过3年(从申报当年度算起)。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确定,如审计结果与企业向市统计部门申报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不符,按就低原则确定。
(四)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第8条(四)】
1.资助方向:支持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牵头实施产业链垂直整合,对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在关键技术研发、设计、中试、生产制造、应用示范、检验检测等全链条相关环节,因新建、改建和扩建产能而发生的设备购置和制造环境改造等建设投资,按对应主体给予资助。
2.申报条件:参链企业不少于3个(含3个),且全链条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在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不少于20%。
3.资助标准:事中资助。按照不超过全链条项目投资总额的20%,分别对牵头企业和各改造节点的投资主体给予资助,各项目投资额之和为全链条项目投资总额,全链条项目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资助金额根据企业申请,按项目投资进度,经专项审计后分段拨付,拨付期最长不超过3年(从申报当年度算起)。
(五)技术改造投融资补贴项目【第8条(五)】
1.资助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和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的,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补贴。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与在深圳的银行签有贷款合同,或与融资租赁机构签有融资租赁合同。
3.资助标准:
(1)贷款贴息。对已经取得在深圳设立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所发放的贷款,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70%的贷款金额和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
(2)融资租赁补贴。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的,按照5%的融资租赁利率给予补贴,计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的融资成本。
(六)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第8条(六)】
1.资助方向:引导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深圳企业,将其在资本市场上所募资金投资在深圳实施的工业或技术改造项目。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申报单位为同一主体;所报项目与申报单位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建设内容一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公告、资金使用公告及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明确反映出所筹资金与申报项目直接对应)。
3.资助标准: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最长可追溯至项目申报前2个年度)。
二、各区
1、南山
参阅:《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第15条
鼓励工业企业产业化技术升级和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新产品产业化,实施节能减排降耗,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技术水平,结合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产值贡献、税收贡献以及经营模式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业化技术升级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30%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年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百强企业,按照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龙华
参阅《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三章第7条
支持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推动企业“机器换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A、已完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1)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1 亿元以下的,按企业技术 改造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 500 万元; (2)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1 亿元以上的(含 1 亿元), 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 10%给予资助,最高 2000 万元。
B、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企业上年 度所缴纳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 3 年; 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资助 100 万元。
参阅《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实施细则》第三章第9条
鼓励物流企业优化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A-鼓励物流企业在我区投资设立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自有基础设施项目。对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超过5000 万元的企业,给予当年投资额1%、最高300 万元的资助。
B-支持企业通过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可视、可追踪等技术实现网络化、信息化运营。经认定,给予企业当年实际投入30%、最高200 万元的资助;
C-支持企业通过投入新能源汽车、标准化设备、智能化设备等进行设备更新升级改造。经认定,给予企业当年设备投资额10%、最高500 万元的资助。
3、宝安
4、龙岗
参阅《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第12条
技术改造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扶持范围:对已投产1年以上的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的企业(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二)扶持标准:对购入设备的扶持额不超过投资额的30%,一般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内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500万元。
5、光明
参阅《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助实施细则》第七条
对新区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贷款贴息,即:申请单位根据向银行贷款的情况,向新区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补贴利息的资助申请;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后,资助款一次性无偿拨付给申请单位,企业须在项目建设完成一年以内提出资助申请。
贷款贴息资助的范围为申请单位在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用于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利息,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同单笔贷款。
一般单位每一年度的贴息额度按实际支出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一年度的贴息额度按实际支出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区另有规定或决议的从其规定。
另外无人工厂、数字车间、机器人换人有相应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