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事项名称四十三: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概述:
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6〕111号)。 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在民政部《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的说明;
2.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执业资格证书》(假肢制作师、矫形器制作师);
3.企业的生产和装配条件以及帮助伤残人员康复的其他辅助条件的说明材料。
(四)享受优惠时间
预缴享受
(五)后续管理要求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