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给予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性补助。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根据2016年、2017年各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制定了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791家,其中首次认定2769家,重新认定1022家,奖补资金共16911万元;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256家,其中首次认定3719家,重新认定1537家,奖补资金23206万元。合计共40117万元。现予下达。
根据《通知》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由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各区(新区),由各区(新区)发放。请各区收到市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后,及时发放到各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2017年各区(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分配表
2.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
3.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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