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附件1)有关要求,我办决定开展2018年下半年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 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项目的要求和提交资料详见《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品牌、 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及申报指南(附件2),包含申报表及相关证实性材料。

  (二)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证实性材料需提交纸质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交word版和红章扫描版。

  (三)同一企业所有项目需同时申请,同一项目仅可申报一次,不可重复申报。

  二、受理项目要求

  (一)所有项目(持续有效5年以上发明专利项目及知识产权维权项目除外)获证(奖) 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且未受过光明新区管委会以及深圳市其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资助或奖励。

  (二)PCT专利项目获证时间以“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上“收到日”为准。国内发明专利获证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三)申请持续有效5年以上发明专利项目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应为2012年12月31日以前。

  (四)申请知识产权维权的,申请资助时维权有关事项已完成,且完成时间在2017年7月1日和2018年6月30日期间。

  以上时间包含当天。

  三、受理时间

  自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8月3日每周四、周五(其余时间不单独受理)。

  四、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点: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光明市场监管大楼509室,咨询电话:88211093/88211092。

  光明新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

  2018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pdf
附件2申报指南.docx
附件3申报表.rar
附件4专利权权属保证书.rtf

查询网址: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807/t20180704_135233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