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企业申报2019年度深圳市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环境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市人居环境委向全市各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征集2019年申报环保资金入库项目,有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需求的企业可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一、征集范围:茅州河流域、东深供水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企业纳入集中式污染处理工业园区进行的设施改造,企业对污染处理设施及厂区管道进行的规范化改造等环境治理或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二、时间范围:2019年计划实施的,或者近两年内实施在2019年完工的项目均可申报入库。

  三、申报流程:第一步,7月30日前填报附件1《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计划汇总表》,将项目信息报市人居委汇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ouxuecheng@szhec.gov.cn);第二步,登录市人居委官网“办事服务”栏目的“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注册账号,填报入库项目信息(网址:https://zxzj.szhec.gov.cn:8443/ProjectFund/login.jsp);第三步, 7月31日前向市人居委报送《关于开展2019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的附件3-7的纸质材料文本(通知正文及附件可在上述网址查阅)。

  四、入库项目按《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审核后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补贴额度为不超过该项目核定投资总额的40%。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计划汇总表

  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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