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评估业务介绍

一、什么是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是“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两项评估的简称。该项服务是在 “双软认定”取消后,协会推出的行业自律服务。2018年1月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双软评估”服务。

“双软评估”通过后由协会盖章发证并上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srpg.csia.org.cn/ )进行公示公告。

“双软评估”是一项行业自律服务,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进行申请。是否做为招投标及享受优惠政策、申请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招标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为准。

二、“双软评估”的依据

1.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有关双软评估工作的决定》(中国软协[2018]2号])

2.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管理办法》

3.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关于确认双软评估机构的通知》(中国软协[2018]3号)

4.     《深圳市软件产品评估服务实施细则》

5.     《深圳市软件企业评估服务实施细则》

6.     《行业自律服务协议》

三、软件企业评估需符合条件

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我市软件企业评估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注册成立且以软件开发及销售或提供软件服务或系统集成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2、注册成立半年以上,企业总收入5万元以上可申请评估;由原公司剥离的软件公司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则不受成立时间半年以上的限制;

3、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4、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6、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7、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8、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9、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常见问题

1、现在的“双软评估”和原来的“双软认定”一样吗?

答:不一样。原来的“双软认定”是由地方产业部门盖章发证再报工信部备案,证书是做为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和必备条件。2015年全国取消“双软认定”后,“双软评估”是协会推出的一项行业自律服务,评估通过后是由协会盖章发证。评估是企业自愿申请,相关部门是否作为辅助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解读为准。

2、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软件产品证书有效期五年,到期后重新评估。软件企业证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申请重新评估。

3、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是否可以同时申请或者只申请其中一个?

答: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分步走,先申请软件产品再申请软件企业。如果只申请软件产品不申请软件企业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只申请软件企业而又没有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的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软件产品评估才可申请软件企业评估。即要先有产品才能有企业。

4、软件著作权和测试报告是必须的吗?要先申请哪一个?

答: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测试报告都必须取得才可报软件产品评估。著作权和测试报告间没有关联关系,可以同步申请也可分开申请,无先后之分。

5、著作权证书上的名称、版本号与测试报告上的不同有没有影响?

答:对软件名称从规范性上我们建议是由品牌+软件功能+“软件”三部分组成。正常的同一款软件其命名应该是要一致的,因此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上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必须要一致。但由于一些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做申请时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好,往往会导致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名称的不一致。对于名称中是否有品牌、是否有简称存在有差异的情况下,企业提供一份免责声明(声明该不一致的情况协会已告知,如后续申请退税因名称不一致原因产生的问题企业自行承担)是可以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但如果是软件名称的主体部分不一致将不予受理,企业需先行变更著作权证书或测试报告,待变更一致了再申请。

6、软件企业评估什么情况下需要到企业现场考察?

答:对于每一家首次申请评估的企业,协会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评估过,本年度继续要评估的企业,即非首次评估企业根据需要抽样到企业现场考察。

7、软件企业评估是否要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审计报告?

答:软件企业评估需要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推荐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各申报企业提供审计服务。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递交、交费取发票、取证地址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软件产业基地5栋A座602  电话:83758300;

       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3103-3104德永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755-22218890  1392283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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