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条件备案单位查询系统的通知
根据科工安密〔2011〕356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军工企事业单位及民口配套单位(以下简称军工单位)在委托开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招标等服务时,应当选择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为便于各军工单位在选择咨询服务单位时对其安全保密条件进行核实,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条件备案单位查询系统部署到平台各涉密信息查询点,欢迎各军工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查询相关信息。
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现已在22个省(市、自治区)建设开通了信息查询点(以下简称查询点),为便于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查询,现将查询点的查询和使用方式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各查询点的服务对象仅限于本省(市、自治区)内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广东省深圳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到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办公室查询;广东省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到广东省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查询。
二、资质要求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具有本地省级保密资格认证部门开具证明的单位,可以查询平台涉密信息。
三、查询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天津 | 内蒙古 | 辽宁 | |||||
上海 | 浙江 |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
云南 | 西藏 | 甘肃 |
红色为已开通,蓝色为已开通因故暂停服务,黑色为未开通。
注:具体查询方式和要求请咨询本地区查询点的管理部门。
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