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填报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和《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5号)等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年度工作报告。现将龙岗区社会组织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经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详细名单见附件)包括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二、填报方式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提交、接收和存档。社会组织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8.17.83.146:9009/SOCSP_O/”,必须输入开头的“http://”)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三、填报时限要求

  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填报程序

  (一)网上登陆并填报

  各社会组织请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8.17.83.146:9009/SOCSP_O/”,必须输入开头的“http://”),点击右下角年度报告图标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2018年度工作报告。

  1. 未通过网上办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户名为本机构的中文名,如“深圳市龙岗区XX协会”,初始密码为“SZmz@123”,请注意初始密码中“SZ”为大写,“mz”为小写。为确保社会组织信息的安全性,请尽快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修改过的,按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2.年报系统新增手机绑定功能,为便于登录,请登录后先完善“用户信息”、绑定手机号码,绑定手机号码后可使用手机号码加短信验证功能登录申报系统,如存在绑定号码有误或其他情况,请及时联系年报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3.填报方法可参考2018年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系统中“上传材料清单”区域内,上传以下附件:

  1.各社会组织须打印《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后,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并扫描上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应当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扫描并上传。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则不需要上传此项。

  (三)年度报告的审查形式和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提交年度报告后,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对内部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申报系统予以反馈和退回,社会组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按照要求补充或者修改、重新提交报送。

  年度报告提交后,我局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龙岗区民政局通知公告栏公开龙岗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异议的,可向龙岗区民政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28934395)。

  五、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报送

  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逾期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社会组织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填报,未进行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将载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项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载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请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业务熟悉并能熟练操作电脑、网络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填报。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依法监管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我局将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社会组织填写和提交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六、服务咨询

  在填报年度报告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年报填报QQ交流咨询群:225919113(社团交流群);695148098、240961235、570975800(民非交流群) 。

  (二)填报内容咨询:84500549 18138230375 ;

  (三) 填报系统故障咨询:25836296。

  附件:1.应填报2018年年度报告的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应填报2018年年度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名单

  3.2018年报操作指引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