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函高字〔2020〕1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引导和推动我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支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申报。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详见附件1、2)准备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档(刻录光盘,光盘标注孵化器/众创空间名称),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附件: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广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网址: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7825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