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高企培育】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专精特新,高企培育】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年均新设立市场主体超50万家,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60万家,各类企业总量超过320万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7:3。市场主体质量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1.5万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对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深圳市及各区配套扶持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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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专精特新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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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

      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关规模以上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曾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企业、获得过风险投资的创新型企业、大科学装置周边集聚的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常态化培训、帮扶、受理、评审服务。从中遴选一批接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力争1—2年内完成认定。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各区可结合实际,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提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

四上奖励标准提高

      推动一批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的,在“小升规”有关奖励基础上增加最高10万元奖励。

扎实推进“小升规

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量

       以接近“四上”企业规模的工业和批发零售业及服务业企业、近3年退库但有望重返“四上”企业库的企业、新建并有望达产升级为“四上”的企业、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对列为培育对象的小微企业入库培育、指导服务和动态运行监测工作。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并于次年实现生产或销售规模增长的,工业、服务业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规上企业发展壮大


      实施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重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生产或销售规模增速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一定奖励。实施“规转股”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规上企业以上市为目的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链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