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企业和创新机构扶持分项资金创新机构组建资助项目(检验检测类)申报指南

 一、资助内容

  资助区内企事业单位、机构在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我区缺失的、亟需的检验、检测、计量和认证中心等服务机构。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评审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二)拟建的创新机构须集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资源优势,能够为辖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提供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等高端资源共享服务;

  (三)拟建的创新机构应拥有一名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负责人及10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拟建的创新机构在相应的检验检测领域拥有国际、国家、行业相关资质;

  (五)拟建的创新机构应具备较好的检验、检测环境,截止申报日拥有用于该项目的测试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在线填写《创新机构组建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本年度申请日上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组建的必要性、预期公共性、开放性等运营能力、产学研结合情况及建设技术方案、行业资质、团队力量、硬件配备、资金实力等方面;

  (八)拟建机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专职工作人员要提供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可提供近三年来获得的检验检测领域相关认证、资质、主持的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合同或在国内外著名杂志发表的论文、学术著作等科研成果);

  (九)检验、检测环境情况(该项目的测试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原值)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十)与该项目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相关资质复印件;

  (十一)其他证明该项目实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拟定资助计划——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签订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六、审批时限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验收

  项目验收按有关要求及项目资助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八、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