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
对承担我区亟需的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课题研究项目的单位给予资金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本资助计划属评审类,实行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服务企业、各类协会及组织等。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一)近两年内在税收、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三)近两年内违规使用政府资金的。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科技信息网,下载并填写《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审批程序
申请人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定资助计划——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签订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六、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验收
项目验收按有关要求及项目资助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八、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