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12中央电视台的广告费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名称十二:中央电视台的广告费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概述:
中央电视台的广告费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电视台广告费和有线电视费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0号)。 
(三)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四)享受优惠时间
预缴享受 
(五)后续管理要求
由省税务机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