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部署,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光明区申报企业可向我局申请复议。我局将根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相关要求,把符合要求的企业推荐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评审。

  提交材料:1.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套盖章纸质材料;

  2.专家打分表;

  3.盖章申请复议书。

  (以上三份材料电子档需发送至kcjfzk@szgm.gov.cn)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3日9:00-18:00

  地点:光明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座2楼科技服务站

  咨询电话:88210472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