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复议工作的通知

罗湖区相关科技企业:

  目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已完成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评审工作,为提升罗湖区科技企业的“高企”通过率,根据工作安排,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定于近期开展“高企”复议工作,未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未达到70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且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请于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提交复议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企业未通过专家评语,以及“高企”申报材料和异议部分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交到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718室,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将相关企业推荐至市科创委。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曾女士、李女士,22185576、22185591)


附件:复议标准 

各相关企业对以下评审结果出现明显错误的可提出复议申请,重点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明显错误包括:

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2、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3、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其他情况:拥有2017年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与国家级标准制定的企业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