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青岛】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费用标准
为规范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受托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费标准。
一、项目计费法计费标准
对于整体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原则上采用项目计费法。依据委托项目的资金规模、分档计费费率和难度系数等因素。计算公式如下:
委托服务费用=∑分段累进资金总额×分档计费费率
项目计费参考标准
计费依据 | 分段累进资金总额 | 分档计费费率 |
市本级资金总额 | 100万元(含)以下 | 8‰(起价 5000 元) |
100-1000万元(含) | 4‰ | |
1000-5000万元(含) | 1.3‰ | |
5000-10000万元(含) | 0.6‰ | |
10000万元-30000万元(含) | 0.2‰ | |
30000万元以上 | 0.1‰ |
二、计时计费法计费标准
对于抽调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计时计费法,可按照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所需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支付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工作量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定。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参考专家劳务费的标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00元/天/人;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0元/天/人。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时发生的差旅费可另行计算。
三、成本核算法计费标准
对于资金规模大但工作难度小、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未完成评价工作但确需支付费用的特殊项目,原则上可实行成本核算法。按照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工作的实际工作量,综合考虑地域分布、行业特点、难易程度等因素,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基本费用、现场评价阶段费用、税费及合理利润等其他费用)计算核定。详见下表。
(一)测算因素:基本费用、现场评价阶段费用、税费及合理利润等其他费用。
(二)计算公式:委托服务费用=基本费用+现场评价阶段费用+其他费用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可通过“特殊因素调整情况”增加或减少委托服务费用。
成本核算参考标准
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一、基本费用 | |
(一)制定评价方案、完善细化评价指标体系等前期费用 | |
(二)汇总分析及撰写评价报告费用 | |
(三)外聘专家费(含食宿) | |
二、现场评价阶段费用 | |
(一)项目费用 | |
1.交通费 | |
2.食宿费 | |
…… | |
(二)人员费用 | |
1.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劳务费: | |
2.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劳务费: | |
三、其他费用 | |
税费(6%) | |
合理利润(10%) | |
…… | |
四、小计 | |
五、特殊因素调整情况 |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