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

  对中央“千人计划”人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认定人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所创办的企业落户南山区给予资助,提升我区源头创新能力。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高端团队可申请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在南山区注册满一年并积极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另可申请获得100万元资助;高端团队可申请获得100万至500万的区政府创业投资资金;高端团队可申请获得最高300万元的科技研发资金。

  本资助计划属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中央“千人计划”人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认定人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所创办的企业(“千人计划”人选、“孔雀计划”人选创办企业,本人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15%;省创新科研团队创办企业,其全部成员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30%)落户南山区。

  (二)在南山区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从事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技术开发、试验、检测(检验、测试)工作或具有成熟的研发平台和产品。

  (三)组织体系完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良好,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并有具体的研发项目及其中长期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下载并填写《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月期间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由工商部门最近6个月内出具的包括股东构成等基本情况的信用查询单复印件;

  (八)按期填报高新统计报表的证明;

  (九)证明符合中央“千人计划”人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认定人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等资质的有关合同、立项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审核程序

  申请人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现场考察——拟定资助计划——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六、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